关键词 |
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代办 |
面向地区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回收拆解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拆解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回收拆解企业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经拆解经营场地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换发《资质认定书》。
回收拆解行为规范
回收拆解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核验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逐车登记机动车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并收回下列证牌: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三)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且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件。
主营行业:管理咨询 |
公司主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主营地区:全国范围 |
企业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
公司成立时间:2020-03-15 |
经营模式:贸易型 |
公司邮编:518000 |
————— 认证资质 —————